2008年4月16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维权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尝尝咸淡引出是非
本报记者 朱乔夫 通讯员 林晓 配图:毕传国

  下过厨房烧过菜的人可能都有个习惯:临出锅前舀上一点菜汤尝尝咸淡,勺子里尝剩下的菜汤,大多直接倒回了锅里。不过,如果是饭店厨师这么做,会不会有人觉得不妥?
  这不,临海市一家小面店的老板娘就碰上了这样的麻烦:有顾客认为尝了咸淡的面不卫生,坚决要求退货。

  消费者:老板娘尝过的面汤不卫生
  3月31日,林女士在单位附近找了一家小点心店,准备吃碗面条当早饭。
  小店生意很好,老板娘亲自掌勺。由于暂时没座位,林女士就站在一边看着老板娘烧面。只见老板娘麻利地从一大堆生面中拿出一份,随手扔进一旁沸腾着的水锅,一边在煤气炉上翻炒下面的配料,然后再将过了水的面放进炒锅,和配料一起加水煮。
  大约半分钟后,老板娘将面汤上的浮沫撇去,顺手舀了一点尝咸淡。“嘶”的声音,汤勺内的面汤有一部分被老板娘吸进了嘴里。随后,老板娘将还剩着些许汤水的汤勺又伸进面锅搅了几下,一碗热腾腾的面就出锅了,随即交到了林女士手上。
  眼见这一切,素来卫生习惯良好的林女士突然感到一阵恶心:这种和着老板娘的唾液的面汤,叫人怎么吃得下去?

  消保委:这种做法不符合卫生要求
  林女士坚决要求退货。
  但是老板娘不同意,她说自己一直都是这样做面条给顾客吃的,从来也没人认为这样的面条不卫生,她反倒认为是林女士太挑剔,故意找茬。
  争执不下,林女士当即给临海市消保委打电话进行投诉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处理。
  了解情况后,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拿出了《食品卫生法》给老板娘讲道理。该法第八条第五款规定:餐具、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,使用前必须洗净、消毒,炊具、用具用后必须洗净,保持清洁。
  工作人员指出,老板娘拿尝过咸淡的勺子再去搅面汤的做法不符合卫生要求,希望她改变这种陋习,不能因为没有人提出就认为这是对的。
  最后,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下,老板娘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同意退款给林女士,并表示以后会注意操作卫生。

  维权观点:
  要敢于向传统陋习说“不”

  所谓“病从口入”,指的就是平时忽视一些生活细节,令细菌通过不洁饮食等侵入人体。餐饮服务不同于普通的家庭生活,面对的是各种体质的消费者,如果用同一把勺子既尝咸淡又盛食品给顾客,就加大了交叉感染的风险。
  临海市消保委负责人表示,餐饮行业的经营者操作要规范,不能图方便,用过的餐具、厨具一定要清洗后才能再次使用,碗筷等直接入口的餐具还要经消毒处理后再用。保障消费安全,经营者责无旁贷,应多学习食品安全及卫生知识,对自己、对消费者负责。
  本案虽然只是关于一碗面条的小纠纷,却从中折射出当前小餐饮行业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,不少陋习亟待改进。比如,碗、碟、筷子不消毒;生熟食品混放;食品操作人员不戴帽子导致头发掉在食品中;经营时不戴口罩边吆喝边操作;边找零钱边随意用手抓直接入口的食品,等等。
  另一方面,消费者对这些陋习的习以为常,也纵容了经营者无视消费者的健康权。所以,林女士为一碗面较真,不仅是维护自身权利,还是敢于向传统陋习说“不”,同时也对餐饮行业的卫生敲响了警钟。